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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锐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水性环保糊料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时间:2022-05-26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绍兴锐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水性环保糊料项目 建设单位:绍兴锐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浙江省越城区沥海街道海东路331号9号厂房一楼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绍兴锐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租用绍兴普建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空余厂房,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购置搅拌机、分散机等生产设备,外购淀粉醚、水性增稠剂、钛白粉等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采用单纯物理混合搅拌、分装生产工艺(无化学反应),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00吨水性环保糊料的生产能力。 主要工艺流程:本项目生产水基型环保糊料产品,根据原材料及配比不同,分别包括水性印花糊料、水性罩印浆及天然印花糊料3个规格产品,生产工艺采用单纯物理混合搅拌、分装(无化学反应),每类产品使用专用设备,液体物料无需称量,粉料大部分整包添加,仅小部分需进行称量。具体生产工艺如下。 (1)水性印花糊料
图1 水性印花糊料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2)水性罩印浆
图2 水性罩印浆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3)天然印花糊料
图3 天然印花糊料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越城区沥海街道海东路331号9号厂房一楼,根据现场踏勘、工程分析及卫星地图测量,项目主要保护目标情况如下。 (1)大气环境:企业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2)声环境:企业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4)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滨海新城的绍兴环普产业园内,不新增用地,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三、主要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建设期 绍兴锐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租用绍兴普建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空余厂房,无土建施工期,仅进行设备安装,主要污染物为噪声和各类固废,要求企业合理安排安装设备时间,对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设备安装时间短,产生污染物量少,随着设备安装完毕,污染物不再产生,基本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采用管道输送、密闭生产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经分析后,污染物主要产生于各环节的称量投料,混合上料过程。项目废气污染物产污环节及环保措施设置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产污情况及治理设施情况一览表
(2)废水 根据生产工艺设计,本项目设备专用,天然印花糊料生产设备、水性印花糊料生产设备无需清洗;水性罩印浆生产设备搅拌机在每天工作结束后需进行清洗,清洗水存留于搅拌机内,于第二天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地埋式化粪池处理后从繁荣路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外排。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噪声源为分散机、搅拌机、混合机等设备。为进一步降低企业产生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要求企业做好如下工作:①合理布置车间平面,噪声相对较高的设备尽量靠车间中央布置;②在生产作业期间关闭车窗;③加强设备维修和日常维护,使各设备均处于正常良好状态运行;④加强工人生产操作管理,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 (4)固废 项目产生一般工业固废其他包装袋外售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废薄膜袋、废防腐剂袋分类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绍兴锐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水性环保糊料项目位于浙江省越城区沥海街道海东路331号9号厂房一楼,项目建设符合绍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和经济可行,可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周围声环境、水环境质量能满足相应功能要求,大气环境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 因此,本评价认为在严格按环保要求进行相关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保的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环境可行。 五、环评文件查阅方式及期限 公众若需对环评文件全本进行查阅,可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6月7日)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索取项目其他补充信息或者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绍兴锐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越城区沥海街道海东路331号9号厂房一楼 联系人:黎炜 联系电话:13157521156 2、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浙江万银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锦瑞大厦1407 联系人:桑黎钢 联系电话及邮箱:17757572655 七、项目审批单位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 联系电话:0575-82536877 八、公示说明 在公示期间(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6月7日),公众对该建设项目有环保意见,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抄送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
公告发布单位:绍兴锐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5月2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