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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明杨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500万套医药包装瓶及8000万片医药包装瓶垫片配件项目环境保护公告绍兴市明杨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500万套医药包装瓶及8000万片医药包装瓶垫片配件项目环境保护公告 一、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绍兴市明杨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所在地: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海天道17号17幢104-1室 联系人姓名:余苗娣 联系电话:13858449730 邮编:312300 二、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名称:浙江万银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所在地: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锦瑞大厦1410 联系人姓名:朱工 联系电话:18758532787 三、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绍兴市明杨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500万套医药包装瓶及8000万片医药包装瓶垫片配件项目 项目建设地: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海天道17号17幢104-1室 行业类别: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建设规模:项目可形成年产2500万套医药包装瓶及8000万片医药包装瓶垫片配件的生产能力 生产工艺: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图1 项目医药包装瓶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图2 项目医药包装瓶垫片配件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四、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五、建设项目营运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治理措施 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主要产污环节: 1、废水:主要为吹塑间接冷却水和职工生活污水。 2、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吹塑废气、破碎粉尘、切割粉尘。 3、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4、固废:主要为塑料边角料及残次品、废PE片材、破损模具、废包装材料、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和职工生活垃圾等。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吹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投料粉尘、破碎粉尘单独隔间,加盖操作,切割粉尘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保证车间空气质量。 2、废水治理措施:吹塑间接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厕所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混合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 3、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修和更新,设备安装橡皮垫等减震措施。 4、固废处置措施:塑料边角料及残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PE片材、破损模具由原料厂家回收,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委托一般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绍兴市明杨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500万套医药包装瓶及8000万片医药包装瓶垫片配件项目建设符合绍兴市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滨海新区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建设在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经处理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接受范围内。 本报告认为,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项目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七、环评文件查阅方式及期限 公众若需要对环评文件进行查阅,可在本公示期间,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 八、项目审批单位 项目审批单位名称: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产业保障局 九、公告说明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审批单位提出。公告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月13日。 公告发布单位:绍兴市明杨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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